養豬場疑有惡臭及污水排放

    民眾反應該區養豬場疑有惡臭及污水排放,嚴重影響周邊住戶生活品質

    會勘結論

    1. 請農業部農田水利署依農田水利法就民眾檢舉事項依法查處,倘確有違規排放廢(污)水至灌溉溝渠,即依法裁罰,並函請畜牧場立即改善。
    2. 請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后里區公所調查農民農作物(芋頭)受損情形,並研議適當救助。
    3. 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適當地點設置水質監測設備(水盒子),持續監測水質;如有超標情形,即依法開罰,並加強稽查頻率。
    4. 請動物保護防疫處加強稽查頻率。
    5. 請各權責機關依本次會勘結論確實辦理。本服務處訂於一個月後再召開現勘,檢討改善成效。

 

標籤: 養豬場疑有惡臭及污水排放, 2026090409, 現場會勘